2011年12月18日 星期日

建築設計教育 02 -- 理想的設計課

我曾經跟翁金山教授討論過建築設計教育,
翁老師認為良好的建築設計教育並不是放任學生自由想像,
而是應當是一個嚴謹地基礎知識架構,
在每一個建築設計題目發下來之後,
應由各領域教授共同授課8~12個小時,
這個動作可以快速且明確地讓學生了解到某類型建築的基礎樣貌,
從發展史切入讓學生對整個演進有所了解,
接著由各領域教授為學生講解各種質量標準、標準建立基準、關鍵指標、具體手法...等,
最後由設計專長的教授為學生做一綜合性的歸納,
並指定案例必須具備地基本分析項目(非限制案例類型)及其常用分析方法與工具,
如此才能有效地教育學生。
讓學生漫談概念、隨意製作概念模型、任意提出概念方案,
美其名為刺激想像,
實質上,
學生在激情過後所獲得大部分都是空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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